各有关单元:
为落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治理局下发的《关于减免2022年承租国有物业租金的通知》(苏财资〔2022〕3号)文件心灵,进一步援手服务业幼微企业和个别工商户纾困解难,降低服务业幼微企业和个别工商户经营成本,现就疫情期间减免幼微企业和个别工商户房屋租金事项奉告如下:
一、减免对象
承租信阳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属资产的服务业幼微企业和个别工商户。
其中,幼微企业凭据工信部等四部委结合颁布的《中幼企业划型尺度划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予以确定;个别工商户凭据《个别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进行认定。本通知“服务业”是指信阳市统计局《信阳市服务业统计报表造度门类》所列的14个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F-S)
准则上以租赁物业最终现实经营承租方为租金减免政策最终受益对象(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
二、减免尺度
切合前提的承租方,承租2022年在《关于减免2022年承租国有物业租金的通知》(苏财资〔2022〕3号)发文之日前已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域地点的县级行政区内国有物业的,2022年3月~8月租金全免。
三、申报方式
由承租方提出版面申请。
申请功夫自本通知颁布之日起至9月15日止。
四、申请资料
1.承租方申请书;
2.承租步骤人代表身份证明、交易牌照;
3.租赁合同;
4.幼微企业证明文件(报表、社保等)等;
5.存在间接承租情景的,承租方申请租金减免时应提交对最终承租方的减免规划,应确保租金减免惠及最终承租方。
注:申报单元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掌管,上述申请资料须经承租方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信阳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综合治理部
电话:80820888、80822375